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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生產之生物安全程序
建立日期: 2020/09/21
更新日期:
疾病代碼: DIS00071
作 者: 蔡向榮
中文病名: 家禽生產之生物安全程序
英文病名:
疾病描述: 一、前言
家禽傳染病除了會威脅家禽健康外,有些傳染病(例如禽流感)也會引起人類疾病甚至死亡,因此對社會和經濟都會有重大影響。而在家禽生產中,特別是在密集條件下飼養的家禽,家禽傳染病的預防應該是控制傳染病最可行和最經濟的方法,因此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在其發行之「陸生動物衛生法典」(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中特別設了一個專章規範家禽場之基本生物安全,本文即是以最新版OIE「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第6.4章「家禽生產之生物安全程序」(Biosecurity Procedures in Poultry Production) (OIE -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 - 25/07/2017)為基礎,並加入筆者延伸的註釋而成,希望在面對禽流感嚴峻挑戰的今天,能夠對台灣之家禽產業有所助益。

二、關於家禽場所設置的建議
1. 通則 (適用於所有家禽場與孵化場)
(a) 家禽場所應設置於有適當隔離的地理位置,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和其他家禽與家畜飼養場的距離、當地野鳥的密度與及與野鳥群聚區的距離、以及與用於運送家禽的道路的距離。
[註1: 家禽場應儘量遠離其他家禽養殖場,因許多家禽病原體可經由風傳送至長距離之外,有證據顯示一大型密飼雞場曾傳播病原至70公里外的其他雞場。台灣的家禽場在密集飼養地區往往是比鄰而設,可以說是嚴重違反了家禽生產之生物安全的首要原則(如圖一)。此外,家禽場也應儘量遠離其他家畜飼養場,因為許多病原體有多種動物宿主(multiple host),亦即可感染多種不同動物,例如豬即可感染禽流感病毒。同樣的,家禽場也應儘量遠離家禽屠宰場、家禽批發市場、化製場等家禽相關場所,因為這些場所是家禽場有交集而可能發生交叉汙染的高風險場所。]
[註2: 任何道路都可能成為將病原體引入禽場的管道,因而家禽場不可緊鄰公共道路(如圖二),禽舍應離主要幹道及鄰近之建築最少300公尺,在禽場密集地區會有許多飼料車、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等家禽相關車輛頻繁的經過,更有極高的病原體污染的風險,因此尤須注意,也因此除了禽場本身外,禽場外之公用道路也應定期進行消毒(如圖三)。]
(b) 家禽場應設置於和建造為有足夠排水的場地。未經處理的家禽場所廢水不宜排入水禽棲息地。
[註: 家禽場地板的構築必需考慮到排水的需求,如有適當坡度,將有助於良好的排水(如圖四)。而家禽場所廢水如果排入水禽棲息地,有可能將病原體污染水禽棲息地,將會造成病原體在環境中於,水禽與陸禽間持續循環存在。]
(c ) 禽舍和孵化場的設計和建造應使能進行有效地清潔和消毒,最好是使用平滑不透水的材料(如圖五),理想情況下,緊接禽舍和孵化場周圍的地區也應鋪上混凝土或其他不透水材料以方便徹底的清潔與消毒。
[註 :除了考慮到有效地清潔與消毒需求外,也需考慮到需足夠堅固,以支撐負載車輛等的重量。]
(d) 家禽場所周圍應有一個安全圍牆環繞著,以防止不必要的動物和人進入。
[註: 最好是高而完整之圍牆及有可上鎖的大門(如圖六)。]
(e) 家禽場所入口處應張貼限制進入的標誌。
[註: 家禽場所應禁止閒人進入,亦即惟有經過許可的訪客或工作人員才得以進入家禽場所,進入家禽場所的訪客即使未進入禽舍,仍有帶入病原後由空氣短距離傳播或禽場員工交叉污染而帶入禽舍的風險。]

2. 家禽養殖場的附加措施
(a) 家禽場所應設計為只容納單一物種和單一生產類型,與「統進統出」單一年齡禽群的原則。如果這不可行,應設計使每個禽群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流行病學單位來進行管理。
[註1: 不同禽種對同一病原的感受性不同,感受性低的禽種就可能成為帶原者而成為感染源,例如鴨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往往不發病,但如果傳播到陸禽就可能引起高死亡率。幸好台灣的家禽場絕大多數都只飼養單一禽種,但是廣義而言一個禽場內同時飼養同一禽種不同品系的禽隻也是不適當的(如圖七),因為不同品系間對疾病的感受性可能仍有差異外,此外,如果不同品系禽隻是來自不同的種禽場,則因為可能有不同的感染帶原狀況與不同的免疫狀況,那對疾病的防疫益甚不利。]
[註2: 禽場最好實施「統進統出」的飼養方式,「統進統出」係指在一飼養單位內所有禽隻在同一時間畜養,在同一時間出清,禽舍經消毒,薰蒸及空置後再重新畜養下一批禽隻。「統進統出」的計劃是預防疾病的最好方法,在每一個畜養或產蛋週期結束後,完全清空禽舍,除移走禽群外,尚須移去墊料、各種灰塵碎屑、飼料等並運送到禽場以外,如此方可進行徹底的清潔與消毒。]
[註3: 如果家禽場無法只飼養單一年齡禽群,則起碼應以禽舍為單位,1個禽舍只飼養一個年齡的禽隻,而每個禽舍視為一個獨立的流行病學單位。每個禽舍最好有個別之員工照顧,否則至少不同年齡的禽群應由不同的員工照顧,如果仍不可行,同一員工進入不同禽舍更應加強生物安全措施,例如進入每棟禽舍應更換每棟禽舍所配置的專用的工作服與鞋子,此外,若禽場中有不同年齡禽群,則年紀輕的禽群應養於上風處,員工每日的工作動線亦應先由年紀輕的禽群開始。在大型禽場,不同的流行病學單位可配置不同顏色的工作服與鞋子以方便管理。]
(b) 禽舍和用於儲存飼料、禽蛋或其他物品的建築物應建造和維護以防止野鳥、囓齒動物和節肢動物進入。
[註 : 雞舍內外須保持乾淨,移除不用的設備,避免有舊的纖維板、厚紙板箱、空的瓶罐等雜物之堆積(如圖八),以避免成為老鼠與昆蟲等疾病傳播媒介之躲藏處所,此外,防鳥之圍網必須確實(如圖九)。]
(c) 在可行的情況下,家禽舍的地板應採用混凝土或其他不透水材料製成,並設計成可以有效地進行清潔和消毒。
(d) 在可行的情況下,飼料應從安全圍牆外面送入禽場。
[註: 亦即最好飼料車在家禽場圍牆外,將飼料經由輸送管線送入家禽場內的飼料桶或飼料倉庫,以避免飼料車需頻繁進入家禽場所帶來的感染風險(如圖十)。]

3. 孵化場的附加措施
(a) 孵化場的設計應考慮到工作流程和空氣流通的需求,種蛋和日齡雛雞的「單向工作流程」移動(‘one way flow’ movement)和氣流的單向流動應該是沿同一方向。
[註1: 此「單向工作流程」移動與氣流的單向流動的概念,係指由「乾淨區」(例如收蛋室及孵化室)往「髒區」(例如雛雞室及盛蛋盤清洗室)單向的移動,人員與器具不可以逆向「髒區」直接逆向往回「乾淨區」方向移動,例如員工不可由雛雞發送室立即回到雛雞發生室,而必須在出了「髒區」後,再經過適當的生物安全程序由「乾淨區」循序再回到雛雞發生室。收蛋室與雛雞發送室應離越遠越好,最好係分別位於孵化場建築的二側。)
[註2: 同樣的,孵化場的設計應使空氣之流動方向與工作流程一致,亦即由「乾淨區」到「髒區」,且必須要有適當的房門密閉措施,以預防經由空氣的流動而造成的交叉污染。「乾淨區」空氣的正壓必須比「髒區」為高,以預防「髒區」的空氣流向「乾淨區」,各個工作室應有個別獨立之通風系統,以免病原體傳播至隔壁房間。在發生室及雛雞室最好有過濾正壓通風系統(Filtered-air positive-pressure; FAPP)。孵化場的空氣入口應設在不會將孵化場排氣口所排出之空氣再次吸入孵化場,尤其是發生室及雛雞室之排氣口所排出之空氣。]

(b) 孵化場建築應包括以下區域的物理性分隔:
i)人員更衣,淋浴和衛生設施區;
ii)種蛋的接收、儲存和轉運區;
iii)孵化區;
iv)發生區;
v)日齡雛雞揀選、性別鑑定等處理區;
vi)蛋盒、雛雞盒、蛋盤、雛雞盒襯裡、化學藥品等物品的儲存區;
vii)設備清洗區;
viii)廢物處理區;
ix)員工餐廳;
x)辦公室。
[註: 孵化場不適當的擴展會危害生物安全計劃,所以在 一開始設計孵化場時即須考慮未來擴場之需求,以避免破壞從「乾淨區」到「髒區」的「單向工作流程」。]

三、關於家禽場所運作的建議
1. 通則 (適用於所有家禽場與孵化場)
(a) 所有家禽場所都應該有一份書面的生物安全計劃。家禽場所的所有員工應能夠獲得與家禽生產相關的生物安全方面的基本培訓,並了解生物安全對動物健康、人類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影響。
(b) 在家禽生產鏈之所有人員之間應該有良好的溝通,確保採取措施盡量減少感染源的引入和傳播。
(c) 應在家禽生產鏈各個階段皆能進行溯源。
(d) 禽場記錄應以個別禽群為基礎維持,並應包括禽隻健康、生產性能、藥物、疫苗接種、死亡率和監測的數據。在孵化場,記錄應包括有關生育率、孵化率、疫苗接種和治療的數據。應保持對禽場和孵化場建築物和設備的清潔和消毒記錄。 記錄本應隨時可在現場查閱。
(e) 家禽健康狀況的監測應由獸醫師督導。
(f) 為了避免抗菌劑產生抗藥性,抗菌劑的使用應依循獸醫主管機關的相關規範和製造商的使用說明。
(g) 家禽場所應無不必要的、可能吸引或可供有害生物躲藏的植被和雜物。
(h) 應實施防止野鳥進入禽舍以及控制有害生物(如囓齒動物和節肢動物)的程序。
(i)應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員和車輛可以進入家禽場所。
(j) 進入家禽場所的所有員工和訪客均應遵循生物安全程序。首選的程序是訪客和員工進入家禽設施應先淋浴,並更換家禽場所提供的乾淨衣服和鞋子。如果不實際,應提供乾淨的外衣(工作服、頭罩和鞋子)。訪客和車輛應登記。
(k) 員工和訪客最近不應該接觸過其他家禽、家禽廢棄物或家禽屠宰廠。這個時間段的長短應該基於傳播傳染病原風險的程度而定。風險程度又取決於家禽生產目的、生物安全程序和感染狀況。
(l) 進入家禽場所的任何車輛應按照生物安全計劃進行清潔和消毒。運輸車輛應在裝載每一批雞蛋或家禽之前進行清潔和消毒。

2. 所有家禽養殖場的附加措施
(a) 只要有可能,應該使用「統進統出」單一年齡禽群的原則。如果這是不可行的,而在一個家禽養殖場保持有幾個禽群時,每個禽群都應該視為獨立的流行病學單位分開管理。
(b) 進入家禽舍的所有員工和訪客都應用肥皂和水洗手,或者用消毒劑進行消毒。員工和訪客也應該更換鞋子,或使用適當維護的消毒劑鞋浴。鞋浴池中的消毒劑溶液應根據製造商的指示配置,並定期更新以確保其功效。
(c) 任何設備在進入家禽舍前應進行清潔和消毒。
(d) 不應讓所飼養種類和年齡的家禽以外的所有動物進入家禽場。不應讓任何動物進入禽場的其他建築物,例如用於儲存飼料、雞蛋或其他物品的建築物。
(e) 禽舍的飲用水應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或相關國家標準的飲用水,如果有任何理由懷疑可能發生污染,應進行微生物學質量監測。禽舍在出雞後的空舍期間時,應進行供水系統的清潔消毒。
[註 : 水源中須不含病原菌,因此如非使用自來水應添加2 ppm氯消毒,且可在輸水管線中裝置濾網以除去水中雜質,濾網的裝置在杯狀或乳頭狀飲水器尤其重要。最好使用閉密式飲水系統,因為如為開放式飲水系統(如水槽或懸吊式的鐘型飲水器)則易有病原體在雞群中傳播的發生。]
(f) 禽舍所飼養的禽隻類最好是來自沒有會垂直傳播的感染病原的種禽群和孵化場。.
[註: 家禽病原中會由親代垂直傳播給子代的甚多,有些病原體僅會由介蛋傳染,例如病毒引起的白血病(leukosis/sarcoma complex)及淋巴球增殖性疾病,雞群間經由水平感染的比例很低。其他介蛋傳染病原體則也常藉由水平傳播,例如黴漿菌(Mycoplasma gallisepticum及M. synoviae)、雞傳染性貧血(chicken infectious anemia)病毒、引起病毒性關節炎的里奧病毒(reovirus)、沙門氏菌[雛白痢沙門氏菌(S. Pullorum;SP)與家禽傷寒沙門氏菌(S. Gallinarum;SG)]、與貧血、肝炎及產蛋下降症候群(egg drop syndrome,EDS)有關的家禽腺病毒(adenovirus)等。]
(g) 飼料不論有無添加其他殺菌或抑菌處理(例如加入有機酸),都推薦應使用熱處理過的飼料。如果不能進行熱處理,則更建議應使用抑菌或殺菌處理。飼料儲存需能防止野鳥和囓齒類動物之接觸。溢出的飼料應立即清理,以避免引誘野鳥和囓齒類動物。應避免在禽群間移動飼料。
[註1: 基於經濟和實用的考量,飼料往往會製成顆粒,以82℃30秒熱處理滅菌可殺死可能污染之腸內細菌,因此仔細監控製造過程,可有助於減少沙門氏菌等污染的危險。]
[註2 : 在沙門氏菌控制計畫中,常在飼料之粗原料及成品中添加沙門氏菌抑制劑。最初目標係從魚粉、肉骨粉和禽雜碎粉等高風險原料中除去沙門氏菌。其次之目標是為了預防通常並不經過特別處理之原料中污染的沙門氏菌。例如在穀類或穀類製品中添加沙門氏菌抑制劑,因為其污染率非常低,因此並不符合經濟效益,但這些產品被証明仍有潛在危險性。因沙門氏菌會污染飼料成品,故飼料廠為了保持製造廠無沙門氏菌污染,常將使用抑制劑包括為其衛生管理計劃之一部份,以預防飼料於加熱處理後的再度污染。]
(h) 禽舍內的墊料應保持乾燥與良好狀況。
(i) 死禽應盡快從禽舍移除,至少每天一次。應以安全有效的方式處理這些斃死禽。
(j) 參與捕捉禽隻的人員應受過禽隻處理和基本生物安全程序的充分訓練。
(k) 為了盡量減輕緊迫,家禽應在通風良好的裝載容器中運輸,不應過度擁擠。應避免暴露於極端溫度。
(l) 裝載禽隻的容器應在每次使用之間進行清潔和消毒,或以安全的方式棄置。
(m) 當禽舍的禽隻清空後,建議將所有糞便和墊料從禽舍中移出,並以安全的方式進行處理,以盡量減少傳染病源傳播的風險。如果墊料沒有被移走,並且在禽群間重複使用,那麼墊料應該適當的處理,以盡量減少傳染病源從前一批禽群傳播到下一批禽群的風險。清除糞便和垃圾後,禽舍和設備應進行適當的清潔和消毒。
(n) 對於被允許飼養於戶外的家禽群,餵食器、飼料和其他可能吸引野鳥的物品應置於室內。不應讓家禽可以接觸到污染源,例如家庭廢棄物、垃圾貯存區、其他動物,死水和水質不明的水。巢區(nesting area )應設在禽舍內。

3. 蛋雞場的附加措施
請參閱「蛋類和蛋製品衛生規範法典」(Section 3 of the Codex Alimentarius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Eggs and Egg Products (CAC/RCP 15-1976))
[註 : 此份資料多達22頁無法在此載入,僅另撰下列4點提供參考。]
(a) 蛋雞舍因為需有人集蛋,所以經常會有人接觸到蛋雞群。任何會接觸到蛋雞群的人應該要:
1.依雞齡遞增之順序巡視(即由年幼的雞舍先工作)。
2.避免與他人飼養之非商用禽類或是野鳥及寵物鳥接觸。
3.使用更衣室和淋浴設備。
4.進入雞舍前穿著乾淨的膠鞋及連身工作衣。無論是丟棄式或是一般的連身工作衣都必須留在原地。
(b) 蛋雞場的生物安全防護計劃應包括:
1. 至少應以每棟雞舍為單位實施統進統出,並在二批雞之間的空欄期間進行徹底的清潔及消毒,尤其是先前有疾病發生的雞舍。
2. 在進雞之前先對環境進行沙氏桿菌的採樣檢測。
3. 將雞群與野鳥和其他動物隔離。
4. 實行囓齒類的防控措施。
5. 避免雞舍內或雞場四周有其他動物的存在。
(c) 飼料是潛伏疾病的可能來源。飼料必須以可減少沙氏桿菌或其它病原污染之方式製成、保存與運送。飼料運送至蛋雞場後亦需以能防止鳥類或囓齒動物污染的密封方式存放。運輸飼料的車輛進入蛋雞場前必須確實的消毒。
(d) 運送至蛋雞場的蛋中雞或蛋雛雞是潛伏疾病的可能來源,蛋中雞或蛋雛雞之來源雞群應無黴漿菌與沙氏桿菌等會垂直傳播的疾病。運輸雞隻的車輛進入蛋雞場前必須確實的消毒。

4. 種雞場的附加措施
(a) 巢箱墊料和襯墊應保持清潔。
[註: 巢箱在晚上關閉可防止母雞在裡面睡覺有助於保持巢箱的清潔,但是必須確保在早上開始產蛋前是打開的。巢箱應隨時保持2/3滿的乾淨與高品質墊料物質,並且應該每個月完全更新一次。]
(b) 種蛋應有高收集頻率,至少每天一次,並放置在新的或清潔和消毒過的包裝材料中。
[註: 一般種雞場一天至少會收集四次,如果在酷熱環境下更需增加收集次數。負責此工作的員工的手一定要先清潔與消毒,此在撿拾在地面上的床蛋(floor egg)時更為重要,最好戴手套以減少污染。]
(c ) 骯髒、破裂、有裂縫或漏液的種蛋應分開收集,不應入孵。
[註: 床蛋需視為骯髒的蛋,不可與由巢箱內收集的蛋放在一起。骯髒的蛋也不可以刮除髒物後與乾淨的蛋放在一起。]
(d) 種蛋在收集後應儘快使用被核可的清潔劑(sanitizing agent),根據製造商的說明進行清潔和消毒。
[註: 種蛋表面的細菌與黴菌在禽場環境條件下會快速增殖並穿過蛋殼侵入蛋內,其後再作清潔和消毒無效了,因此種蛋在收集後應儘快進行清潔和消毒。]
(e) 種蛋或其包裝材料應有標記以協助溯源和獸醫流行病學調查。
(f) 種蛋在清潔和消毒後,應盡快儲存在專用的房間內。儲存條件應盡可能減少可能的微生物污染和生長,並確保最大的孵化率。儲蛋室應通風良好,保持清潔,並定期使用被核可為此目的之消毒劑(disinfectants)進行消毒。
[註: 種蛋儲存的房間應有適當的機制以維持室溫在18℃左右,以及濕度在75-80%,並且應有溫溼度的每日紀錄。]

5. 孵化場的附加措施
(a) 一旦發現胚胎死亡應立即從孵化場移除,並以安全有效的方式棄置。
[註: 孵化機與發生機是整個孵化場的最主要污染來源,因為在溫暖潮濕的環境中的死亡胚胎或雛雞與雛雞絨毛 (fluff) 為細菌與黴菌滋生之理想場所,並且易於經由空氣氣流、人員及設備而散播,而可造成嚴重污染,因此必須儘速移除。]
(b) 所有孵化場廢棄物、垃圾和廢棄設備,在現場應置於容器內或至少有覆蓋,並儘快從孵化場及其周邊地區移走。
(c ) 使用後,孵化設備、桌子和表面應儘速用經核可的消毒劑徹底清潔消毒。
(d) 雞蛋處理人員和日齡雛雞的性別鑒定人員與處理人員在開始工作之前,以及在處理來自不同種雞群的種蛋或日齡雛雞的工作之間,應該用肥皂和水洗手。
[註: 所有的生物安全防護計劃都需要強調孵化場所人員的個人衛生,所以需要準備液狀乳皂及一次性使用之紙巾以養成員工經常洗手的良好習慣,勿提供可重複使用之毛巾供員工擦手以避免交叉污染。]
(e) 來自不同種雞群的種蛋與日齡雛雞,在整個孵化、孵出、分揀和運輸過程必需是可以識別與溯源的。
[註: 例如如果有可能,種蛋的收集與運輸可依來源雞場之不同而使用不同顏色的塑膠蛋盤及包裝用的材料。]
(f)日齡雛雞應該以新的集裝箱或乾淨、消毒過的集裝箱運送到禽場。

四、防止家禽傳染病病原的進一步傳播
當懷疑或知道一個禽群發生感染時,應立即諮詢獸醫師,並且除了先前所描述的一般生物安全措施外,還應調整管理程序,以便能將該禽群與其他流行病學相關的禽群能有效的隔離。建議採取措施如下:
(1) 禽群管理人員應該盡量減少傳染病傳播至其他禽群、家禽場所及人員的風險。 相關措施包括分別照顧禽群,受感染的禽群最後,並配置專用人員,服裝和設備。
(2) 當感染確診後,應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以確定傳染病病原的來源和傳播途徑。
(3) 家禽屍體、墊料、糞便和其他潛在污染的禽場廢棄物應以安全的方式進行處理,以盡量減少傳染病傳播的風險。所用的處理方法取決於所涉及的傳染病病原而定。
(4) 根據疾病的流行病學、風險評估的結果、公共衛生和動物健康政策,可能需在正常生產期結束前銷毀或屠宰禽隻。當被感染的禽群被銷毀或屠宰時,應對其進行適當的處置,以盡量減少人類和其他禽群暴露於感染病原,處置方法並應符合據獸醫主管部門的建議與“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相關章節。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未感染之高風險禽群可能也需在正常生產周期結束前即先銷毀或屠宰。
重新飼養前,應對包括設備在內的禽舍進行清潔、消毒和測試,以確認清潔消毒是否有效。應特別注意飼料設備和飲水系統。 在上一批禽群中檢測到病原體時,建議應對消毒程序的成效進行微生物學的監測。
(5) 根據疾病的流行病學、風險評估、疫苗可獲得性和公共衛生和動物衛生政策,疫苗接種是使傳染病原傳播最小化的一種可能選擇。當使用疫苗時,應按照獸醫主管部門的規範和製造商的說明進行。

五、防止傳染病原傳播到活禽市場與及由活禽市場傳播到禽場的建議
[註 : 我國傳統市場禁止活禽的措施,已大幅減少病原藉由活禽市場在禽場間傳播的風險,但本節仍可供肉品批發市場、屠宰場等家禽集運場所參考。]
(1) 應教育人員了解傳染病原的重要性,以及應用生物安全措施來防止這些病原傳播的必要性。教育應針對這些市場所有層級人員,例如司機、業主和處理人員等。應實施計劃,提高消費者對活禽市場相關活動風險的認識。
(2) 人員應在處理鳥類之前和之後用肥皂和水洗手。
(3) 來自患病禽群的禽隻不應運往活禽市場。
(4) 所有裝載箱籠和車輛在每次離開市場前都應完成清潔和消毒。
(5) 離開市場並進入禽場的活禽應與其他禽隻隔離一段時間,以盡量減少傳傳播傳染病原的潛在風險。
(6) 市場應定期清空,清洗消毒。 當市場或該地區已經獸醫主管機關確定有重要的傳染病原存在時尤其重要。
(7) 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在這些市場進行監測,以檢測家禽傳染病原。 監測計劃應由獸醫主管機關決定,並符合“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相關章節的建議。
(8) 應確保所有進入和離開市場的禽隻皆能追溯的可能性。
預防控制方法:
相關圖片:
雞場與鴨場比鄰而居,只要一陣風即可把病原隨著羽毛碎屑等傳送給隔壁禽場,更不必說各種媒介動物、昆蟲、人與車輛的直接與間接污染。
任何道路都可能成為將病原體引入禽場的管道,因而家禽場不可如本禽場直接緊鄰公共道路,尤其是在禽場密集地區更有極高的風險。
禽場外圍公用道路也應定期消毒,可請防疫所協助。
禽舍地板應能徹底清潔與消毒,並有適當排水與坡度。
孵化場地板應為不透水材料,以便能進行徹底的清潔與消毒。
禽場入口設有可管制人車進出的大門是生物安全措施的第一步。
家禽場應只飼養單一禽種,而同時飼養同一禽種但不同品系的禽隻也不適宜。
禽場堆積雜物除會提供鼠蟲類等之躲藏場所外,亦無法做徹底之消毒。
禽舍之防鳥圍網應確實,不能如此開放式禽舍只有下半部有圍網。
本禽場之飼料桶緊鄰禽舍,飼料車必需頻繁深入場內卸料,大幅增加感染風險。
參考文獻:
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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